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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最高检察院向国家返还19.6万亿盾

印尼最高检察院向国家返还19.6万亿盾

【华闻】雅加达讯。印尼最高检察院(Kejaksaan Agung)资产追回局(BPA)在2025年全年,通过对犯罪所得资产的追查、没收和管理,向国家返还了19.6万亿盾。
最高检察院资产追回局局长昆塔迪(Kuntadi)周三在雅加达政府通信局办公室举行的“快速最佳成果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资产追回是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昆塔迪在雅加达政府通信局周三发布的书面声明中说:“执法的范式不再仅仅侧重于惩罚犯罪者,同时也注重挽回犯罪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失。”
他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对于挽回国家、社会和环境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是必要的。
资产追回局是根据2024年第15号总统条例设立的,其职责是追查、没收、管理和追回犯罪所得资产。
2024年,对普通犯罪、特殊犯罪和军事犯罪所得资产的处理,为国家带来了1.4万亿盾的非税国家收入(PNBP)。到2025年,这一非税国家收入增至19.6万亿盾。
资产追回局为2026年设定的非税国家收入目标为3.2万亿盾。截至2026年6月,已上缴国库的金额达到1.7万亿盾。
昆塔迪补充道:“这些业绩目标在2026年能够实现,因为资产追回局目前已采取多项政策,以加速处理国家罚没物品。”
目前,资产追回局通过各地的地方检察院和高等检察院,管理着遍布印尼全国的27,753项资产。其中,有1,376项价值超过2万亿盾的资产由资产追回局全权管控。
资产追回局还成立了特别工作组,负责追查已被定罪人员的资产,尤其是针对陈年旧案。通过该工作组,资产追回局正在追查贪污犯艾迪•坦西尔(Eddy Tansil)名下的资产。
昆塔迪表示,对资产进行追查和管理是必要的,以确保犯罪所得不会流失,并能用于公共利益。
资产追回局还通过检察院举办的资产拍卖活动鼓励公众参与,以维护罚没物品的经济价值,并确保这些资产能够持续产生效益。(p/安打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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