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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惠迪:《新华字典》 守正创新 精益求精

《新华字典》
守正创新 精益求精

汪惠迪

30年前,笔者有幸受邀参加由商务印书馆牵头编纂的《全球华语词典》和《全球华语大词典》,得以向我国辞书界前辈学习、请益。期间,前辈有两句话至今仍在心头萦回。一句是“词典出版之日就是修订之时”,另一句是“后出转精”。
典,经籍也,所以字典词典容不得一点差错。然而由于辞书涵盖面广,天文地理,古今中外,无不涉猎,因此不尽人意之处,在所难免,所以每隔三五年就得修订一次——守正创新,精益求精。

《新华字典》自1953年12月问世以来,72年间共出了14个版本,平均5年修订一次,可是直到2020年7月第12版,读者批评之声依然不绝于耳。

一是释义争议。

今年8月27日,我在手机公众号上看到一篇题为《<新华字典>的问题“不可胜数”》的评论文章, 小标题是《<新华字典>12版编校问题1000处浅析》。

1000处?笔者才疏学浅,虽使用《新华字典》有年,却未发现一处问题。好奇心驱使我去看看这1000处究竟是什么问题。

原来,作者说有1000处,截至8月27日,其公众号已推出40期,每期发表5篇,“纠错”200处。当期评述文章,编号为196至200。第198例评述的是《新华字典》419页右栏“融”字的第3个义项“流通”后所举的复音词[金融]。编者对“金融”的解释是“货币的流通,即汇兑、借贷、储蓄等经济活动的总称”。批评者说:“‘金融’是一种经济活动,货币的流通,即汇兑、借贷、储蓄等是金融活动的内容,这些内容属于金融的范围,但不能总称金融。”因此释义中的“的总称”是“多用的”。

批评者嚼文嚼字,无可厚非,只是笔者读后,颇有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之感。既然“这些内容属于金融的范围”,为何不能说金融是总称呢?到底金融是什么呢?

我看到的一个解释是:“从本质上来说,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总称。它涵盖了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多个方面。”《全球华语大词典》的解释是“一般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有关的一切活动”(767页)。前者说“涵盖了……等多个方面”,后者说“一般指……一切活动”,这不就是“……的总称”吗?《新华字典》解释中的“的总称”怎么是“多用的”呢?字典的编者不妨看看其余199个“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

二是例句争议。

最近争论的有三个例句:1、“腰里别着一支手枪”(第31页右栏“别”字条下);2、“孩子小,成了累赘”(第284页右栏“累”字条下);3、“玩弄女性”(第500页右栏“玩”字条下)。

批评者指这些例句“传递不良价值导向”。奇怪,批评者难道没有看到人民警察、解放军军官腰里不是也“别着一支手枪”吗?受到法律制裁的高官,“玩弄女性”者难道还少吗?更令人惊诧的是有的女贪官竟然“玩弄男性”呢。“孩子小,成了累赘”,不是连为人父母者都有这样说的吗?

在语文辞书中,吃喝嫖赌、杀人放火、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等承载负面意义的字或词,应有尽有,那是因为社会生活中就存在这些现象,辞书不过是客观记录语言现象并予以诠释罢了。有人认为工具书应当承担教育责任,这话没错,然而工具书毕竟不是教科书,更不是思政教材啊!

走笔至此,不由人想起已经进入历史的曾经的口号:“编词典必须政治挂帅,突出政治,把阶级斗争落实到每个条目上”。2003年非典在我国部分地区流行期间,当时有消息说“果子狸”是传染SARS病毒的头号嫌疑犯,而词典中收录的“果子狸”,释义说它“肉可食,味鲜美;毛皮可制裘”,于是环保卫士们纷纷把矛头指向词典的编纂者,说他们一提到动物,就说可食可用,全无环保意识,词典成了“野味贴士”或“皮草贴士”,编者成了教唆犯。后来词典在“花面狸”(又称“果子狸”)条下居然就不说“肉可食,味鲜美;毛皮可制裘”了。

我没吃过“果子狸”,更没尝过“熊掌”,但是相信“熊掌”比“果子狸”更美味,因为孟夫子曾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有孟夫子这句名言,所以词典向来都收“熊掌”,经一通批评,赫赫有名的《现代汉语词典》第5、6、7版都不收“熊掌”。连“呈现全球华语风貌,彰显多彩中华文化”的《全球华语大词典》,收录大约8万8400条词语,亦未收录“熊掌”。

有斗胆敢收“熊掌”的吗?有。《应用汉语词典》(2000年1月)收录“熊掌”,释义是“熊的脚掌,富脂肪、是富于营养的珍贵食品。【注意】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已经禁止将熊掌列为食品。”《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4版(2022年6月)也收录“熊掌”,释义是“熊的脚掌。☛为保护野生动物,我国有关法规禁止把熊掌作为食品。”(☛表示“提示”,叫读者“注意”)《辞海》(第7版彩图本,2020年8月)收录“熊掌”,释义是“熊的脚掌。曾经是一种珍贵的食品”。这个解释真是妙不可言啊!“曾经”是什么时候?可以上溯到公元前372—289年孟子生活的战国时期。“曾经是”说错了吗?没有。笔者想请教的是,现在还是不是呢?《辞海》编者也跟着说“是一种珍贵的食品,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现已禁止把熊掌列为食品”,不就得了。

国际中文教育方兴未艾,外国人和海外华人学中文,比国人更需要语文词典的帮助,尤其是以记录普通话词语为主的中型词典,更是不可或缺。然而买了部词典,谁知词典失语,查检无着,这是读者心头最大的痛。

三是历史认知争议。

典型的例子是“倭寇”, 2023年,有网友起诉称第12版《新华字典》“倭”字条下的解释中未提“倭寇”(第511页右栏最后一条),涉嫌违反《爱国主义教育法》,引发舆论发酵。事实是72年前《新华字典》初版就未收录“倭寇”一词,虽经编者和出版社多次澄清,网络上仍有声音指责编者“淡化历史”。这种争议属于读者对工具书功能的误读,可是类似争议曾多次被翻炒。这种现象反映了公众对历史记忆的敏感,也不得不让人怀疑,有人利用民族情绪制造对立,居心叵测。

四是地方审查争议。

此事发生在广西全州县。2022年该县检察院在教材检查中发现部分《新华字典》存在“内容与配图低俗化”问题,要求书店下架整改。笔者孤陋寡闻,还是第一次听说我国的检察院还检查教材和词典。所幸桂林市检察院随后纠正了这一行为,认为全州县履职不当,强调应尊重工具书的专业性。此事暴露了地方上存在对字典内容过度审查的倾向,也引发了关于“语言实录”和“道德审查”边界的讨论。

五是法律诉讼与学术回应。

2023年12月,杭州网友以“例句不当”为由起诉《新华字典》,指控它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和《爱国主义教育法》,并提交法院立案。法律专家和语言学家普遍认为,此类诉讼混淆了字典的工具属性与道德教化功能。即如“玩弄女性”一语,早在1951年就见诸我国司法文件,字典收录不过是为了客观地反映语言事实。辞书编纂方认为,工具书必须收录负面词语,否则将无法完整地记录汉语系统。

这些争议或回应启示我们,在数字化时代,工具书需在坚守学术标准的同时,更主动地回应公众的关切。辞书编者可以通过上文提到的【注意】或“☛”,引导读者正确理解负面义词语。辞书编纂和出版机构,则可考虑建立常态化的读者反馈渠道,使修订过程更透明、更具参与性。如果能在语言实录与价值引导之间取得平衡,那么《新华字典》就能真正成为守护文化传承的“国民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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