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說這種:一塊四四方方的,多為純棉,四周稍有暗花滾邊,折疊起來能看到角頭有一處簡潔大方的設計,平時收在袋子裡,出汗了,掏出來,把額頭印一下——是的,就是這種手帕。
男性手帕多為細緻的紡織純棉,更容易吸汗,女士手帕,多為絲質,也容易吸汗,卻也更為輕盈,而且絲質亮麗,能配搭女性美感。
如今當然很難再遇到這些手帕了。說起來它們其實也不容易保養,記得小時候,小媽熨衣服的時候,另外有一個小枕頭般的墊子是用來熨手帕跟領帶的。別看就那麼四四方方一小塊,不僅熨斗溫度要對,一邊熨燙一遍折疊的時候才是考功夫,邊角完全對齊了,那麼摺起來才整潔跟有氣派。
那年代就連我們做小孩的,也有自己做小孩的手帕。小孩的手帕,也叫做手巾,就因為是有點毛巾質地的。因為小孩愛玩鬧整天都出汗,記得那時我袋子裡跟書包裡都會備有多餘手巾,都是濕漉漉的,常常把書本的邊角都濡得發皺。
以前女人手上那一方小布料,多稱為“手巾仔”。據說那是她們女性魅力的道具,只要這裡“掠”一下,那裡“掠”一下,功夫好的就能“掠”到個男人。而以前的男人,看到女人從衣襟裡掏出手巾仔,眼睛也就會隨之流轉,眼睛這裡轉一下那裡轉一下,不然又怎會暈頭轉向?
三姑姐結婚的時候,只有四年級的我跟著他們去相館拍結婚照。攝影師是陸鏡天叔叔,他老人家打燈打得極仔細,而我那位新晉三姑丈被射燈照得久了,滿頭大汗,他就悄悄從筆挺的西裝胸袋裡掏出手帕,然後輕輕地印著自己額上的汗,他倆拍拖拍了整四年,但這一刻我才發現原來我三姑丈確實英俊儒雅,就那個當作若無其事只輕輕印著額上汗滴的動作,耐心,沉穩,斯文,我到現在還印象深刻。
手帕的普遍沒落,或許就是注定的。
並非說現在就完全見不到手帕了,我發現還是有的,在一些很正式的場面上,西裝禮服筆挺的紳士和盛裝亮麗的女士,多數還保留著用手帕的習慣,而且還講究配搭的,一般名牌男士西裝都會同時設計配搭胸口袋的手帕,但,如今的設計簡單多了,不像20世紀初那時,不僅手帕上刺繡著主人的簡號,還有每個年代流行的不同花邊——據說,花邊新聞這個詞的起源也就出自手帕上的花邊——哦明白了,某某先生的手帕居然留在某某女士的梳妝台上。哇。這樣就已經算是夠嚴重的了。
假如還留在那些願意去戀物的年代,那麼一條手帕就足以拍一部電影了,你可以說哎這真不健康,某位女士熬到老死還緊緊掖著某人用過的一條手帕,某位平日道貌岸然風雨不動的紳士,書桌暗格裡卻藏著一方偶遇之下一輩子難忘的秀麗手絹。如此壓抑,如此維繫,如此緊繃的狀態,現代人會說:扯!這不就是情感便秘嗎?——或許也是吧,但這樣比如今身邊滿地用過的紙巾富於戲劇性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