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检察官勒索医疗设备商人
原形毕露终被判刑2.5年
【华闻】棉兰讯。棉兰地方法院合议庭判处一名自称北苏门答腊省检察院检察官的安迪•瓦哈布•西马莫拉(Andi Wahab Simamora,40岁)有期徒刑2年6个月,其罪名是勒索一名医疗设备商人。
主审法官德尼•夏普特拉周二在法庭上宣布,被告安迪(住址:棉兰市西多穆利约街)被证实与同伙共同勒索医疗设备商人多纳尔(Donar Agustinus Siregar.)。法官表示:”被告行为违反《刑法典》第368条第(1)款连同第55条第(1)款第1项,符合检察官的主要指控。”
德尼法官指出,加重情节在于被告安迪损害了北苏门答腊省检察院的声誉,并造成受害者经济损失。而从轻情节是其庭审态度良好且承认罪行。
另一名被告何曼撒(Hermansyah Putra Nasution)同样被判2年6个月监禁。法官解释:”被告意图通过非法手段牟利,即以暴力胁迫他人。”
宣判后,主审法官给予两名被告及检方7天期限决定是否上诉。德尼强调:”双方可在7天内声明接受判决或提出上诉。”
此次判决比检方原诉求更轻。北苏门答腊省检察院检察官塞普特布里娜(Septebrina Silaban)此前要求对两名被告各判处3年监禁,指控其”共同触犯《刑法典》第378条欺诈罪连同第55条第(1)款第1项”。
检方起诉书显示,本案始于2024年12月3日。两名被告接触了据称参与北苏门答腊省实武牙市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多纳尔。赫尔曼西亚通过朋友将自称检察官的安迪介绍给受害者。
在棉兰加鲁达街一家咖啡馆会面时,安迪出示伪造检察官证件,谎称自己是北苏门答腊省检察院情报科负责人,并以”需赴雅加达参加晋升培训”为由索要钱财。受害者最初拒绝,但因担心项目受调查被迫交出100万印尼盾现金。
检方称,北苏门答腊省检察院情报处接获诈骗线索后迅速行动,当场逮捕赫尔曼西亚,而逃逸的安迪最终在棉兰塞伊塞拉尤(Sei Serayu)街落网。两人随后被带回检察院接受进一步调查。(p/网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