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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惠迪:结缘新加坡华语(系列88)

结缘新加坡华语(系列88)

“土生土长的中文文法”

向梁厚甫先生请教

汪惠迪

梁厚甫先生之所以认为“中文没有共认的文法”,是由两件事引起的。一是,他研究了香港中文中学和英文中学毕业生的程度后发现,“英文中学的毕业生,大都对英文能读能写,但中文中学毕业生对中文读而误解,写而不通的,所在都有”。联系到自己,梁先生说,虽然“过了几十年的文字生涯”,但是直到今天,每写完一篇东西还都要用英文文法来剖析所写的语句是否合乎文法。

梁厚甫先生是中英双语精英。如果他“所写的语句”是英文,并用“英文文法来剖析所写的语句是否合乎文法”,那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他“所写的语句”是中文,却也用“英文文法来剖析所写的语句是否合乎文法”,那就颇为费解了,因为汉语和英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都有自己的文法,其组词成句规则,是迥然不同的。

或许是觉得,说“中文没有共认的文法”未必妥当,所以梁先生给自己的说法打了个补丁,他说,中文或许只有“潜在的文法,但迄今中文没有共认的文法”。如此说来,中文还是有文法的,仅是“潜在的”,没有“共认的”。隐性也好,显性也罢,作为文法而不被“共认”,还能成“法”吗?梁先生似乎越说越玄乎了。

于是梁先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说,自《马氏文通》以来,经王力、吕叔湘诸先生的努力,“土生土长的中文文法,实际已经建立了”,但是“并没有人推行”。由于中文没有文法,或虽有土生土长的文法却未推行,“法治”都“多少”受到“妨碍”,给绍兴师爷以可乘之机。于是,梁先生大声疾呼:“中文必须文法化”,“务令中文文法化”。

《马氏文通》马建忠(1845—1900年)著

拙文是回忆录,讲的是40年前的故事。40年前,中文还没有“文法化”吗?文法,现在通称语法(grammar),语法是语言三要素中最稳固的部分,最能反映语言的本质特点。汉语语法的基本特点是用词序和虚词来表现语法范畴、造句规则和句型变化。既然语法是语言的要素之一,它是随着语言的产生而产生的。梁先生呼吁“务令中文文法化”,“文法化”不是谁“令”它就“文法化”的。梁先生说,王力、吕叔湘诸先生所建立的文法是“土生土长的”,中文文法不“土生土长”,难道要从“西洋”移植吗?

英语语法著作

吕叔湘先生(1904—1998年)及其所著《中国文法要略》

王力先生(1900-1986年)及其所著《中国现代语法》(上下两册,1943、44年出版)

语法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指客观语法规律,一指对这种规律的认识。语法学家所创立的语法学说多半通过专著公之于世。我国大陆、港澳特区和台湾省所出版的语法著作林林总总,新加坡、马来西亚也都出版了几种。梁先生所谓“潜在的文法”,可能是指上述第一种含义,而“共认的文法”,可能是指上述第二种含义。

梁先生呼吁中文文法化或令中文文法化,或许是指讲华语、写华文必须合乎语法,并且应有一部公认的能真正反映华语语法规律的语法书,以便“全中国的人以及海外的华裔籍民或居民彻底掌握中文的文法”,达致“有法可循”的目标。如果我的揣摩符合梁先生的本意,那么,我认为他的一系列论述大方向是正确的。(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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