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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在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下 小心翼翼讨论酒类禁令草案

【华闻】雅加达讯。国会目前正在讨论《禁止含酒精饮料法令草案》。 饮用含酒精饮料的刑事制裁或罚款也受到管制。

一如媒体周四(12/11)看到的《禁止含酒精饮料法案草案》中所看到的那样,第20条对饮用酒精饮料的刑事制裁作了规定如下:

凡饮用含酒精饮料的人,依照第7条法规将被判处至少3个月最多2年的监禁或至少1000万盾以及最高5000万盾(5)的罚款。同时,《禁止含酒精饮料法令草案》中提到的第7条为: 禁止所有人饮用第4条所述的A类,B类,C类酒精饮料,传统酒精饮料以及混合或调制的酒精饮料。

《禁止含酒精饮料法令草案》中提到的第4条由2款组成。 内容如下:

一:禁止根据等级和等级分类的酒精饮料如下:

A类酒精饮料是指酒精含量超过1%(百分之一)至5%(百分之五)的酒精饮料;

B类酒精饮料是指酒精含量超过5%(5%)至20%(20%)的酒精饮料; 和 C. C类酒精饮料是酒精含量超过20%(百分之二十)至55%(百分之五十五)的酒精饮料。

二:禁止使用第(1)款中规定的类别的每种酒精饮料,其中包括:

a.传统酒精饮料; 和 b。混合或混合酒精饮料。

在《禁止含酒精饮料法令草案》第8条中,出于有限的目的,宣布第5条,第6条和第7条的规定无效。

这是《禁止含酒精饮料法令草案》第8条的内容:

三:(1)第5条,第6条和第7条提到的禁止不适用于有限利益。

(2)第(1)款所指的有限权益包括:

a。 习惯利益; b。 宗教仪式; C。 游客; d。 药店; 和 e法定法规允许的地方。

第(2)款所指的有关有限利益的其他规定应在政府法规中加以规定。

《禁止含酒精饮料(Minol)法令草案》(Minol)是团结建设党(PPP)派系,繁荣公正党(PKS)派系和大印尼行动党派系的提案。提出该法令草案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免受酒精饮料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时,团结建设党PPP派系的立法机构议员伊利萨Illiza Sa’aduddin Djamal在周二的立法机构会议上说:“这条法令不仅要提高公众对酒精饮料危险性的认识,而且还要建立饮酒者的社会秩序与和平。”

国会还在慎重讨论这项颇多争议的草案。(p/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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